深入解读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

一、政策背景

 

为突破新材料应用初期市场瓶颈,打消“好材不敢用”顾虑,工信部、财政部、保监会于 2017 年印发《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传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间接补贴”形式灵活运用国家通行的保险工具加强国产新材料的应用端风险,扶持相关新材料行业。此补贴政策为“门槛式”补贴口径,工信部制定了一份涵盖各行业的《新材料补贴目录》,凡是生产目录中的新材料企业并投保了新材料保险均可申报该补贴。江苏省是新材料制造大省,符合目录的新材料企业众多,可充分切实利用好该政府补贴政策。

二、政策解读

1.首批次新材料的基本定义

用户单位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享受补贴材料为《目录》有效期内一年针对所有用户的新材料销售订单。

2.新材料保险保什么?

质量险: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责任险: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风险。

以上风险产生的维修费、退换货费用、人员差旅费、用户财产损失等均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3.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补贴?

(1)生产《目录》内新材料,且投保新材料保险的企业。

(2)《目录》由工信部制定,通常是每年更新一次。最新适用版本为《2021年版》(阅读原文)

(3)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要求,市场推广初期、国产替代进口、有重大技术突破的材料也可申请加入《目录》中。

4.补贴比例

(1)补贴比例为保险费的 80%,企业自付 20%保险费;

(2)一项材料可申报多个用户,每个用户可补贴 1 个自然年度的销售订单单个用户年销售需高于 500 万元)。

 

三、新材料保险补贴的积极作用

1、 工信部增信

国际上为销售产品购买产品质量保修和责任保险是通行惯例,并非意味产品本身存在问题,而恰恰是保护用户的一种合理方式,助推产品销售,打破用户“不敢用”的顾虑,提升用户使用信心;

工信部目录中的材料性能代表着各行业最顶尖水平,获得工信部补贴的企业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有国家层面的信誉背书。

2、 财政支持、不给企业增加负担

中央财政提供 80%的保费补贴,减小企业购买保险的成本。且通过保险理赔,企业自付的 20%保费也能得到补偿。

3、 转嫁风险、为企业增加利润

质量缺陷和可能给用户造成的连带责任是重点新材料的潜在突出风险,如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损失和因此给用户方造成的损失,均可由保险公司100%承担损失,把企业常态化的这部分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增加企业利润。

 

四、操作流程

 

 

五、补贴申报需提供的全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首批次新材料生产单位和用户单位所签订的正规合同;

3.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4.产品专利、专利授权书或其他关于知识产权的承诺;

5.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中国新材料测试评价联盟检测机构成员或用户企业认可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

6.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7.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

 

温馨提示

下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或点击“阅读原文”

相关申报咨询可联系协会工作人员。

协会联系电话:025-52337617